本案採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併送,已於2013.1.xx公告實施。
(一)更新前價值:6億7,583萬
(二)更新後價值:30億246萬
(三)共同負擔或更新成本:19億4,281萬
(四)實施者分回: 19億4,281萬
(五)地主分回:10億5,965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