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 5 發言日期 104/03/20 發言時間 16:22:32
發言人 劉朝森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-7161668
主旨
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召開104年股東常會
符合條款 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04/03/20
說明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03/20
2.股東會召開日期:104/06/25
3.股東會召開地點: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1樓(蓮潭國際會館會議中心)。
4.召集事由:
 (一)報告事項:
   一、103年度營業報告書
   二、103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
 (二)承認事項:
   一、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
   二、103年度盈餘分配案
 (三)討論事項:
   一、103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
 (四)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
5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4/04/27
6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4/06/25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
(1)辦理過戶手續:
  辦理過戶日期時間:104年4月26日17時0分前(24小時制)
  辦理過戶機構名稱: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
        地址: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
        電話:02-25048125
(2)辦理過戶方式:
 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,因最後過戶日104年4月26日適逢星期例假日,
  故請提前於104年4月24日(星期五)下午5:00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
  續,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104年4月26日郵戳日期為憑,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
  算所辦理過戶者,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。
(3)參加集保者,將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。
(4)本公司將依據公司法第172條規定,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開會通知書,另依據證券交
  易法第26條之2規定,對於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,本公司將不寄發通
  知書,並以公告方式為之。
  屆時如未收到開會通知書,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。
(5)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之提案,請於民國104年4月17日起至民國104年
  4月27日止向本公司提出,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4年4月27日下午五時前以
  書面方式提出,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。有關提案之詳細公告內容請逕至
  公開資訊觀測站〔公告查詢〕選項查詢。
(6)本次股東會得以電子方式出席。
(7)股東會召開時間為上午九時。